成仁分公司组织员工积极学习《刑法修正案(十一)》涉安全生产条款

来源:办公室 陈小肖 成都处 周志正 图 周志正 发布时间:2021/3/31 15:50:23 点击率: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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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增强全体员工安全生产法治观念和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安全发展观和守法向善的法治环境。连日来,成仁分公司管辖段各收费站组织员工开展安全法律学习教育活动。

《刑法修正案(十一)》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20年12月26日表决通过,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此次刑法修正无论是对条款的修改,还是条文的新增,均明确将非事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入刑,加大了安全生产领域的刑事追责。

学习教育活动主要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站务会议、班前会等方式,积极组织员工学习《刑法修正案(十一)》涉安全生产条款,并利用岗前列队、收费站广播等宣传方式,围绕刑法涉及安全生产的八宗罪,积极向广大职工进行宣传贯彻,全面提升学法、用法能力,在工作中遵章守纪,既要守好法规条例的“紧箍咒”,也要用好法定授权职责的“护身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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