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一男子驾驶电瓶车无视警示提示,驶入成都二绕西段兴义收费站入口车道,意图进入高速公路行驶。当班收费员在确保安全前提下果断上前,及时将该男子及车辆引导至安全区域。
经核查,该电瓶车属非机动车,严禁进入高速公路。收费员现场宣贯《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结合典型案例耐心讲解非机动车上高速的严重危害。面对该男子初期抵触情绪,收费员坚持文明劝导、以案释法,最终使其充分认识到风险,主动驾离并选择合规路线。
此次处置充分展现了公路运营二分公司基层员工出色的应急反应能力、责任担当和服务水平,有效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切实维护了高速公路通行秩序与群众生命安全。